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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工作小組通知】防疫活動計畫範例參考(111.2.23)

  1. 因應近日Covid-19疫情緩和,教育部111年1月10日公布防疫管理指引修正規定(教育部綜規司通函),詳如附件1。另本校111年2月22日防疫會議,仍再度提醒各單位舉辦活動需訂定完整防疫活動計畫,落實防疫措施。相關規定如下:
  2. 校內活動(正課除外)以及校外單位進入校內辦理活動皆需要訂定防疫計畫書。

  3. 校內相關單位至校外辦理活動,活動對象主管機關/單位者,另附上防疫計畫書依簽呈流程至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學務處登記桌)備查。

  4. 校內相關單位至校外辦理活動,活動對象主管機關/單位者,則依據該機關/單位之防疫規範提送審查,校內不須另附防疫計畫書。

  5. 各主辦單位舉辦活動時,請於活動、課程舉辦前兩週備妥下列資料,上簽呈核至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學務處登記桌)備查。

  6. 防疫活動計畫依照衛生單位及教育部規範進行滾動式調整,修正「活動企劃含防疫範例」詳如附件2,請妥為評估該活動舉辦之必要性及相關風險程度。

  7. 防疫活動計畫諮詢窗口為健康中心,校外活動相關請洽韓國菁護理師(分機2453);校內活動相關請洽李靜雯護理師(分機2451);學生社團活動請洽學務處課指組。                                 

~防疫工作小組感謝各位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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